雖然這些年來一直告訴自己要改要忍耐,但講到寫作這件事,仍是免不了動不動就發脾氣。
啊,日常也有啦,反正我原本就不是個EQ很高的人。
我也知道一直讓朋友忍讓自己不是辦法,但就是改不掉。
尤其是地雷被狠狠踩中的時候,或許對我不夠熟的朋友弄不懂我到底在火大什麼,而且當一群人都覺得很有趣的時候,我甚至不知道該怎麼發脾氣,於是呼,我終究就只能找那幾個很倒楣的朋友發洩,真的很抱歉。
雖然除了道歉以及感謝之外,呃,我下次還是會對同樣的事情發脾氣(苦笑)。
一直以來,我的寫作原則就是,我知道我的東西不好,我知道自己沒有才華,我知道自己的作品沒有那種一下子就攫住他人目光或心神的絕對個性。
這些,我都知道。
也因為這樣,我甚至不只一次自問,我到底為什麼非寫下去不可,即使我並不覺得這是在浪費時間,但我到底有什麼資格這樣子死纏爛打下去。
然而,我更清楚,就是因為不好,才應該更加努力。
我的作法就是純粹的土法煉鋼,一直寫一直寫,這樣子寫一輩子的話,也可以進步到六十分吧!
當然如果可以寫到七十分或者八十分,就是更求之不得的進步了。
所以我其實不介意別人對我的作品視而不見,噢,好啦,我很介意,但因為這是沒辦法的事,所以我也漸漸得設法讓自己接受這個事實。
但是,當我很認真看待自己的作品,卻冒出了一堆有的沒的東西的時候,雖然看起來很有趣,但我一點都不覺得有趣啊!
是的,我就是神經病,就是愛亂發脾氣。
其實我也一直不懂為什麼會有人誤會我很隨和,很豁達樂觀(苦笑)
是因為我總是把負面的情緒表達得太不明顯了嗎?
如果是的話,嗯,好吧,誰叫我具備有諧星特質呢?(茶)
不過呢!
算了,反正這篇我不發噗浪,所以看得到的人應該也是那種知道我這種討人厭的個性的老朋友們吧!
再次說聲謝謝你們。
雖然我知道這樣子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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